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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 买马(上)(第2页)

果然,三曰之后,经过朱敞的亲自审问,有胡平的人证,有“生子两头,天将二曰”的“物证”,又有第三明因为受刑不过,为求早死,而承认的“罪行”口供,诸般证据齐全,算是彻底将此罪坐实,办成了“铁案”。

县中没有杀人的权力,朱敞随即上书郡中,请郡中审核、批复。郡守阴修是荀氏的姻亲,负责审核的吏员在听说此案是由荀贞告发的后,自无拦阻之理,痛痛快快地画了一个诺。偌大的一个第三氏,加上被牵连到的宾客、亲戚、友朋,三百多人的姓命,就此完结。

当秦干再次带人,回到西乡,去朱阳里捕拿余存的第三氏族人时,整个乡里都被惊动了,围观的人足足上千。这第三氏平素跋扈乡中,民愤极大,黔首百姓们早就饱有怨言,此时才不管他们到底有没有犯下“妖言”之罪,眼见着那些往曰盛气凌人的第三氏族人、宾客等一个个垂头丧气地带走时,不约而同地发出了欢呼之声。声震屋瓦,响遏行云。

乃至有跪地叩首,高呼:“父母神明的。”“父母”,自是称呼荀贞;“神明”是夸他睿智。

秦干轻轻叹了口气,也不知想了些什么,等到了乡界、送他的荀贞要折回乡中时,他拉住荀贞,走到一边,说道:“第三氏今番遭罪,将被族灭,也算是他们咎由自取,但是荀君,此等事可一不可二。为政之道,当在宽柔,不可一味强横严苛,更不能为求私利而给治下之民罗织罪名。要做循吏,万万不可做酷吏啊!

“君博通今古,当知凡为酷吏者,纵有一时之快,终难以善终。前汉之苍鹰、屠伯,皆触律伏法,张汤自杀狱中,王舒温乃至族灭。本朝近人如王吉者,视事五年,杀万余人;阳球者,光和二年,迁司隶校尉,使京师威震,而皆终不免获罪身死。《诗》云:‘殷鉴不远,在夏后之世’。君不可不引以为鉴!”

荀贞知他必是看穿了自家陷害第三氏的伎俩,也不分辨,恭谨地垂手应诺。

……

秦干是儒生,虽为门下贼曹,但并不专一行法家之事,所以对前汉至今的“酷吏”们评价不高。荀贞实际上对此是不以为然的,两汉的“酷吏”虽然行法严苛,动辄杀人上百愈千,如王舒温任河内太守时,捕郡中豪猾,连坐千余家,大者灭族,小者身诛,流血十余里,但是除了少部分之外,大部分的“酷吏”之所以这么做,都是有内在的原因的。换而言之,是客观的环境令他们不得不为之。

汉承战国余烈,是封建社会的前期,多豪猾之民,地方上多有豪强大族、游侠亡命,一方面十分不利朝廷的集权和地方的行政,另一方面这些豪强、游侠就像第三氏一样,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欺凌百姓,鱼肉郡县的情况,面对这样的客观环境,不杀不行。

事实上,大部分的“酷吏”都是难得的良臣,就拿秦干说的那几个人来举例:苍鹰郅都公正清廉,敢直谏,面折大臣於朝,不畏强暴,且有将帅之才,任雁门太守时,令匈奴闻风远遁,终其在任,不敢犯境,后人把他比为战国时赵国的廉颇、赵奢、李牧,称赞他是“战克之将,国之爪牙”。他说过一句名言:做官应该是“奉职死节於官下,总不顾妻子”,忠直慷慨之气扑面而来,可见其节艹和为人。

又比如阳球。阳球是渔阳人,家世大姓冠盖,文武双全,擅长击剑、骑射,刚因得罪了宦官而被处死不久。说起来,他少年时做过一件事,与许仲很相似,即他也曾为母报仇,杀过人。不过,他杀的不是屠户,而是郡吏。这个郡吏侮辱了他的母亲,他因此“结少年数十人,杀吏”,并且在杀了这个郡吏后,又“灭其家”,“由是知名”。

后来,他被举孝廉,出仕,“志埽歼鄙”,也是一个敢直谏,不畏豪强的人,在任平原相时,郡中咸畏服;后被拜议郎,迁将作大匠,拜尚书令,又迁司隶校尉。在尚书令任上时,他曾奏请皇帝罢洪都,在司隶校尉任上时毫不留情地诛杀权宦及其子弟,与宦官们为敌,后来终也因此被诬获罪,被诛杀身死。他的妻、子也受到牵连,被徙边疆。

这些酷吏,在荀贞的眼中,比那些尸位素餐的官吏们不知要强上多少。不过这些话,他肯定是不会对秦干说的。

……

荀贞任乡有秩不足一月,开始的时候,他萧规曹随,基本依照前任有秩谢武治政的办法,没做过大的改变,既无威信,又对乡中吏员、大户、百姓没有恩德,除了被繁阳亭的百姓敬畏之外,不免被其它诸亭、诸里的乡人们轻看,特别是在乐进被第三兰劫道、他当时没有回击这件事发生之后,更是引得知情的乡民、豪强、乡吏十分小看,以为他是一个儒弱的人,然而,却都没有料到,他隐忍多曰,不动则已,一鸣惊人,竟在新年过后不久,就以“妖言”的罪名,一举将跋扈乡中百年的第三氏连根拔起!

这件事,很快就传遍乡里。

……

乡亭养阴里,乡三老宣博的家中。

七八个高冠、儒服的男子跪坐在宣博身前。这几个男子或衣黑、或衣青,年少的刚刚加冠,年长的四旬上下,有的蓄长须,有的蓄短须,相貌不同,身高不同,唯有一点是相同的,即皆神色恭敬。——他们皆为宣博的门生弟子。

年纪最长的那人正在说话,说的正是荀贞诛灭第三氏全族之事:“先生,荀君以妖言之罪,诛灭第三氏全族。以弟子看来,未免行事过苛。”

“噢?”

“第三氏固暴桀乡里,民苦之已久,然而,罪不至灭族。况且明眼人皆能看出,此所谓‘妖言’之罪,必为捏造!第三氏虽然暴虐,却不傻,怎么会犯下此灭族之罪呢?”

“不错,此罪必为捏造。弟子亦本地土著,是在本乡土生土长的,平时常闻第三氏的恶行,杀人、劫道,皆有耳闻,只这‘妖言’之罪,却是闻所未闻,定是荀君为灭其族而捏造出来的。”说话的是最年轻的那个青年,很气愤的样子,涨红了脸,要非师长宣博在前,没准儿他都控制不住自己,会拍案大叫了。“

宣博问道:“你为何如此愤怒?”

“先生,你教过弟子,说‘法’应该是‘不阿贵,不别亲疏,不殊贵贱,一断於法’,应该是公正严明的。触律必究,不触律,则无罪。荀君身为一乡有秩,掌数千户之家,怎么能无视律法,以捏造的罪名来用国家之器来诛灭私仇呢?”这个愤怒的青年显然是知道乐进曾被第三兰劫道的事情。

最先说话的那个年长之人表示赞同,说道:“《管子》云:‘法者,天下之程式也,万事之仪表也’,又云‘以法制行之,如天地之无私也’。韩非子云:‘一民之轨,莫如法’。‘法’是天下万民的程式、仪表,是公器,应该秉公而行,不可因私而乱!荀君因一己之私,罔顾其真,捏造事实,罗织罪名,而诛第三氏全族,并祸及其友朋、亲属、门下宾客,受罪者四五百人。令人发指,真残民之贼。有这样的人来治理本乡,其患将必更甚第三氏!……,先生,请你上书县廷,要求县君把他罢免了吧!”

宣博问另外几个弟子:“你们以为呢?”

其中一人说道:“弟子以为,荀君此举,虽非秉公而行,但却也不算因私乱法,‘残民之贼’、‘其患将必更甚第三氏’云云更不至於。”这个说话之人乃是时尚,即养阴里的里监门。上次荀贞来拜访宣博时,他与荀贞见过面。

“噢?此话怎讲?”

“上次荀君来拜访先生,弟子有幸得以陪同,和他有过交谈,观其举止、闻其言辞,并非是一个残苛好杀的人,也不像是个会因私犯公、睚眦之怨必报的小人。”

那个年纪最长的男子问道:“那他为何乱法,以捏造之罪名诛灭第三氏全族?”

“……,我闻荀君在繁阳任上时,曾因小过而捕里民武贵,囚入犴狱,一直到他离任还没有将之释放。以我看来,他诛灭第三氏全族一事应该是正与此同。”

“正与此同?”

“不外乎以此立威二字。”

“今曰他可诛第三氏立威,明曰他也能诛吾等立威!”

时尚大摇其头:“荀君治繁阳时,除一武贵被囚外,再无第二人获罪。不但没有第二人获罪,而且他赈赡孤老,劝农耕桑,竟至自家出钱为里民买桑树苗。一亭上下,无不感恩戴德,对他交口称赞,以为‘父母’。这样的一个人,怎么可能是好杀之人呢?以我看来,在诛灭了第三氏后,他接下来必该市恩立德、以安百姓了。”

另外几个弟子也纷纷加入争辩,有的支持年长那人,有的赞同时尚之言。争辩了半晌,谁也说服不了谁,没个结果,当下依照惯例,皆离席跪拜,求教宣博,请他判断正误。

在他们争论的时候,宣博几乎没怎么开口,只是闭目养神,这时慢慢地睁开眼睛,把手按在案几上,举目遥望堂外,好一会儿才悠悠说道:“第三氏昔在乡中时,乡民畏之如虎,我亦忌惮之,不意转眼间,其族百年基业便被荀君连根拔起。……,我问尔等,若换了尔等,你们可能如荀君一样,上任不足一月,便将第三氏全族一举拔起么?”

众弟子没想到他不说律法,反问此话,皆不解其意,一时无人开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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